陕西榆林榆阳区一地膜置换回收处置项目被指中标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榆阳区财政局经核查后认定该投诉成立,已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以下是该事件的详细要点:
- 项目基本信息:涉事项目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农田废旧地膜置换回收处置(含加厚高强度新地膜购置),项目编码为LCRA-2026-13,中标供应商为佳县双安达环保有限公司,被投诉人为榆林市榆阳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榆林龙宸瑞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主要投诉内容:投诉人陕西榆林协创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共提出6项投诉,其中核心投诉为:中标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无废旧地膜处置设备、无专业处置能力、无对应排污许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此外还投诉评审不公、报价违规、存在暗箱操作嫌疑等。
- 官方处理结果:榆阳区财政局经审查认定,投诉事项中关于评审不公、暗箱操作等内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投诉关于质疑答复认定错误的内容缺乏事实依据,均不支持;仅“中标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这一投诉事项成立,且该事项影响采购结果,因此依据相关规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除此之外,榆林近期还发生过两起因中标供应商资格问题被责令重新采购的类似事件:
- 三北重点生态区临时检疫检查站项目:2026年3月,榆林市财政局认定投诉成立,因中标公司不具备对应生产能力与经营范围,撤销已签订合同并责令重新采购。
- 绥德县垃圾容器采购项目:2025年7月,绥德县财政局因中标供应商违规判定投诉人投标无效,认定投诉部分成立,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