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6年8月21日正式发布通知,决定废止两份烟花爆竹管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该通知于2026年8月25日在渭南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开。
一、废止的具体文件清单
- 文件1:《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华州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渭华政办发〔2020〕86号)
- 文件2:《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渭华政通告〔2023〕5号)
二、核心执行说明
- 废止原因:原文件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内容已调整,原有文件已不适应实际工作需求。
- 生效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2026年8月21日)起,上述两份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执法办案的依据。
- 后续要求:相关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统一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执行。